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與認定
一、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資質的好處和必要性
1.1 可獲得科技局5-30萬元獎勵。
1.2 可享受企業所得稅稅收減按15%征收的優惠政策,相當于每年減免企業所得稅的40%,并連續減免3年,重新認定成功后可繼續享受。
1.3 是國家級榮譽資質,能大大增強公司的美譽度,提升產品和企業形象。
1.4 有利于規范公司科研管理,享受國家研發費用加計扣除175%的優惠政策。
1.5 增加與同行競爭的優勢,提高招投標競爭能力。
1.6 可享受征地優惠政策;
1.7 優先列入政府采購名單;
1.8 享受優先貸款政策;
1.9 可以優先建立企業科協,并獲得相關的科技獎勵及協助攻關技術難題;
1.10條件成熟時,可優先建立“院士專家工作站”,組織院士專家深入企業,參與技術攻關、技術引進和診斷,引導創新要素向企業聚集。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為加大對科技型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政策扶持,有力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培育創造新技術、新業態和提供新供給的生力軍,促進經濟升級發展,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完善。經國務院批準,現將新修訂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科 技 部
財 政 部
國家稅務總局
2016年1月29日
2.2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前后所得稅對比測算
例:假設企業稅前利潤4000萬元,非高新技術企業要上繳1000萬元所得稅(4000*25%=1000萬);高新技術企業只要上繳600萬元所得稅(4000*15%=600萬)。企業一年可節省所得稅400萬元,三年節省稅收1200萬元,六年可節省24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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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稅前利潤(4000萬) 企業所得稅(100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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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企業 |
上繳企業所得稅 |
25% |
4000*25%=1000萬 |
申報高新企業 |
上繳企業所得稅 |
15% |
4000*15%=600萬 |
例: 高新企業投入研發費可享受加計扣除優惠政策(企業投入研發費用可按150%抵扣所得稅)
依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規定項目的研究開發活動,其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實際發生的下列費用支出,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規定實行加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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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企業稅前利潤(2億)(研發費用200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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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企業 |
上繳企業所得稅 |
100% |
2億 - 2000萬(100%)=1.8億*25%(稅率)=4500萬 |
申報高新企業 |
上繳企業所得稅 |
150% |
2億 - 3000萬(150%)=1.7億*15%(稅率)=2550萬 |
2.3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所需的基本條件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1.電子信息技術 |
5.高技術服務業 |
2.生物與新醫藥技術 |
6.新能源及節能技術 |
3.航空航天技術 |
7.資源與環境技術 |
4.新材料技術 |
8.先進制造與自動化 |
(2)、編制合格的申報材料:高新認定是一項專業性強的工作,涉及到多項指標,必須達到指定分數方可通過,我公司的專業人員對此有更加清晰明確的認識,在對原始資料進行整理、編制和加工時能夠準確切入重點;從而提高申報高新企業認定的成功效率。
評分方式分為四大塊,滿分100分,70分以上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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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識產權 |
30分 |
2、科技成果轉化 |
30分 |
3、科研管理水平 |
20分 |
4、成長性指標 |
20分 |